广西侵权损害赔偿网

TOP

交通事故发生后注意保护现场
2015-04-12 20:04:52 来源: 作者: 【 】 浏览:1274次 评论:0
【广西侵权损害赔偿网维权律师黎明咨询热线13377201958】

  发生后注意保护现场

  【案情】2008年的年初,天降大学,李某驾驶一辆家用轿车上班,转弯处出现一名老头,李某属于直行,老头骑车转弯,李某踩了刹车还是撞到了老头。看到老头倒地不起,作为新手的李某慌了手脚,因为天下大学,李某几次招出租车都没有叫道,老头让李某赶紧送他去医院,称自己快死了,李某让老头上了车,把自行车放在了后备箱。到了医院后老头骨折。提出向李某索赔,李认为老头违章在先,承担主要责任。但是因为天下大雪,现场已经被大雪严重破坏,车轮刹车印和老头到地的位置都没有标注。经交警事后勘查,认为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没有很好地得到保护,现场已经无法勘察,不能认定的责任归属。

  律师就本案件认为,驾驶员李某在抢救伤者的过程中没有保护现场,就丧失了证明自己必要的处置措施,而对方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机动车作为高度危险的物品,在和没有保护的行人发生事故时,即使机动车无责任的也要承担不高于10%的赔偿责任,如果没有特别的证据证明行人违章的,将由机动车要承担全部的事故赔偿责任。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事故和受伤人员倒地的位置,并且及时的。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报案,有条件报案而没有报案,事后报案又不能提供交通事故证据材料,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交付给事故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直接向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定如何承担责任。

  报案后,应当及时向医疗部门求救,尽量由医疗救护车接送伤员,如果救护车不能及时赶到情况又比较紧急的,尽量使用或者拦截过往车辆将伤者送往医院,只有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肇事车辆送伤者去医院。万不得已用到肇事车辆送伤员的,也必须保护好交通事故的现场,所谓现场通常指机动车采取制动措施措施时的地域,以及被害人行进、终止的位置。并且要留下其他同车人员看护好现场和有关物品的原貌,对于现场的痕迹,如车辆制动痕迹、碾压痕迹、行人鞋底的痕迹、血迹、油迹等;车辆与人体擦撞所造成的刮痕、各个车轮的位置、走向、擦痕等;路面遗留的玻璃碎片、漆片等散落物以及人体组织剥落物等都要设置保护,比如放上警告标识,派人看护、有摄像机或者照相机的,还应当拍摄现场照片。如果有路人的要求目击证人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届时请证人作证。同时可以告知证人其因作证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可以由事故当事人承担。

  相关阅读:

  交通事故现场照相

  现场照相是在普通照相的基础上,根据勘验工作的需要和要求而发展起来的一种专用技术手段。在长期工作实践中已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科学体系。但是,在理论上、方法上还未系统化、规范化。它虽然具有普通照相的一般特征,但它又与普通照相(例如新闻照相、广告照相……[更多]

  对交通事故现场图有异议能申请行政复议吗

  案情:司机小王在与他人车辆发生后,认为交警所绘的图与事实有出入,有可能会导致加重他的责任,起向负责民警提出后,没有得到更改。律师分析:现场图是人员在勘查事故现场时,按照标准图形符号绘制的记录有关情况的示意图。现场图绘制的是否准确,关系到 事……[更多]

  何谓交通事故现场

  现场,是指发生事故的、伤亡人员和与事故有关的物品、痕迹等所占有的路段或地点的空间范畴。它的客观存在,是判定事故发生过程的依据,它对分析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进而依法正确,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关阅读: 交通事故现场保护 《道路法》第70条……[更多]

【广西侵权损害赔偿网维权律师黎明咨询热线13377201958】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 责任编辑:admin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交通事故必须报警的情形,交警如.. 下一篇交通事故现场照相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 证 码: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广告位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