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侵权损害赔偿网

TOP

适时改变高速公路交通警察事故现场勘查
2015-04-12 20:03:29 来源: 作者: 【 】 浏览:980次 评论:0
【广西侵权损害赔偿网维权律师黎明咨询热线13377201958】

  《处理程序规定》已经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十三条规定了交警在高速公路上时设置现场防护措施的义务。《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已经于 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三十一条同样规定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在交通设置现场防护措施的义务。对于高速公路上在交通事故现场时设置现场防护措施的义务由哪个部门实施,笔者作了分析,与同志们共同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三章“行政法规”第五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由于《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7号发布的,所以属于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四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第二节“规章”第七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由于《程序规定》是由2004年 4月3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令第70号发布的,所以,属于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五章“适用与备案”第七十九条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按照立法法的要求,《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效力高于《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4年5月1日起实行)第五章“调查”第二节“现场调查”中,第二十三条规定“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应当根据需要立即进行下列工作:(二)在现场周围设置警戒线,在距现场来车方向五十至一百五十米外设置发光或者反光的交通标志,引导车辆、行人绕行;允许车辆通行的,交通警察应负责现场警戒、疏导交通、指挥其他车辆减速通过”。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四章“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第三十一条规定“遇有公路损坏、施工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等影响车辆正常安全行驶的情形时,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在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在收费公路出入口进行限速、警示提示,或者利用收费公路沿线可变信息板等设施予以公告;造成交通堵塞时,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疏导交通”。所以,高速公路上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时设置现场防护措施的义务应该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承担。

  相关阅读:

  交通事故现场分为哪几类?

  现场分为原始现场和变动现场两大类。 (1)原始现场 是指现场的车辆、伤亡人员、牲畜及与事故有关的痕迹、物体没有受到破坏或变动,仍保持事故发生过程的原有状况。 (2)变动现场 是指事故发生后,由于种种原因改变了现场原有状况的一部分、大部分或全部面貌。……[更多]

  交通事故现场处理四步骤

  1、发生现场处理四步骤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迅速抢救伤员,并对伤者迅速止血,处理休克等,就近寻找合适的场地,临时安置伤员,包扎伤口,同时密切注意周围环境,防止其他危险再度发生。 (2)迅速向110、120报警,向车属单位和所投保的保险公……[更多]

  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勘察系统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道路交通发展很快,机动车辆保有量快速增长,担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交警部门十多年来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改革力度,采取多项措施,为稳定交通安全局面作了大量工作,基本适应了我国道路交通的发展。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交警部门也……[更多]

【广西侵权损害赔偿网维权律师黎明咨询热线13377201958】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 责任编辑:admin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现.. 下一篇交通事故现场应怎么样处理? www...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 证 码: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广告位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