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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取证及注意事项
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规定,事故发生后如何及时取证,保护自身合法利益。亲民网律师为您做具体介绍:
1、接受讯问应提供细节
当驾驶员接受警方询问时,一定要尽可能多的提供事故发生时和现场的细节。尤其是事故现场不能清晰地反映出驾驶员采取了必要的刹车措施时,一定要向警方阐明自己踩刹车时遇的具体情况,没有明显的刹车痕迹。
2、可向法院起诉解决
当事人应当分清楚赔偿责任和事故责任。事故责任由警方进行认定,但赔偿责任,如当事人双方没有要求,交管部门已经不再进行调解,当事人双方如有异议,可直接诉讼至法院。如驾驶员对警方的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也可以直接诉讼至法院。
3、寻找目击者
证据分为人证和物证很多种。当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如驾驶员看到行人没有走人行横道、闯红灯或非机动车有猛拐现象,一定要询问旁边的车辆或行人有没有看到刚才发生事故的一幕,并留下目击者的姓名、联系电话等资料。因为事故警方一般会在发生事故后的5至10分钟赶到现场,尽量请目击证人留在现场,一同协助警方调查。这是人证。
4、标明行人位置
如伤者需要马上送至医院,而交警又没到来时,可先用现场手头的工具标出伤者倒地的位置。如行人确为闯红灯或不走人行横道,警方在勘查事故现场时完全可以根据其倒地的位置和其他散落物测量出来。当然,驾驶员如随身携带相机或录像机,也可以自己拍下来,提供给办案警方。
法帮网嘉宾律师陆际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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