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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工伤保险待遇是怎么样的?
2015-04-12 18:21:42 来源: 作者: 【 】 浏览:1230次 评论:0
【广西侵权损害赔偿网维权律师黎明咨询热线13377201958】

   叔叔是国家公务员,在我们县政府上班,前段时间出差发生交通事故,住院治疗一个月。请问公务员的工伤待遇是不是也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答:公务员的工伤待遇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公务员法》第七十七条 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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