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侵权损害赔偿网

TOP

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2015-04-12 18:21:13 来源: 作者: 【 】 浏览:1177次 评论:0
【广西侵权损害赔偿网维权律师黎明咨询热线13377201958】

贵州省人民政府令 第79号
 
《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经2004年6月30日省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省 长???石秀诗
二○○四年七月一日??

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统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本省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的职工,均有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工会和用人单位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伤保险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四条 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地(州、市)统筹管理(以下简称统筹地区)。?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将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名单、参保时间、缴费基数、缴费费率、工伤事故、工伤职工及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第六条 工伤保险基金用于以下支出:?
(一)工伤医疗费;?
(二)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
(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四)生活护理费;?
(五)丧葬补助金;?
(六)供养亲属抚恤金;?
(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八)辅助器具费;?
(九)工伤康复性治疗费;?
(十)劳动能力鉴定费;?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七条 统筹地区应当按当年工伤保险基金总额的15%——20%的标准提取储备金。储备金中的30%上解省,存入财政专户,作为省级工伤保险调剂金;70%存入地区的财政专户。储备金、调剂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行署垫付。?
统筹地区使用工伤保险储备金,应当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意见,经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行署同意后支付。?
使用省级工伤保险调剂金,应当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提出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支付。?
第八条 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或职工,其工伤认定申请由所属统筹地
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或职工,其工伤认定申请由事故发生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
第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条例》规定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报经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后,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第十条 统筹地区内工伤认定管辖权的划分,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工伤认定的管辖权发生争议时,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3日内指定管辖。?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对工
伤认定申请进行审查。?
对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限期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
人按照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受理时间从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 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并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
第十三条 省和统筹地区分别设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规定负责劳
动能力鉴定工作。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同级劳动保障、人事、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劳动能力鉴定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经办机构应按国家规定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向社会公布
签订服务协议医疗机构的名单。?

【广西侵权损害赔偿网维权律师黎明咨询热线13377201958】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 责任编辑:admin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哪些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下一篇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 证 码: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广告位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