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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行使中的问题
2015-04-12 18:49:16 来源: 作者: 【 】 浏览:1412次 评论:0
【广西侵权损害赔偿网维权律师黎明咨询热线13377201958】

  1、双方都有上述规定的过错行为之一的,一方在离婚诉讼中请求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2、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未在离婚诉讼同时提出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且未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未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就丧失了请求权。

  4、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被告同意离婚而未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再提出的话,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5、协议离婚的,在离婚后一年内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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