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侵权损害赔偿网

TOP

女子向狱中丈夫提出离婚诉讼 法官赴监狱开庭
2015-05-06 16:16:53 来源: 作者: 【 】 浏览:1468次 评论:0
【广西侵权损害赔偿网维权律师黎明咨询热线13377201958】

  南充市嘉陵区,曾经一对青梅竹马的夫妻,不料男子几次入狱。前两次女方相继选择原谅,第三次男子又因贩毒被判死缓,女方最终难忍其行为,提出离婚诉讼,但因男子远在天津服刑,嘉陵法院法官只有将法庭调解现场搬至监狱。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昔日比翼各自飞。

  深情女子 错嫁累犯郎君

  王芳和何军均是南充市嘉陵区人,两人从小在一个村长大,青梅竹马。随着两人渐渐长大,情愫渐增,并确定了恋爱关系,本已打算走向婚姻的殿堂。但于2008年,何军犯事入狱。几个月后,他刑满释放后,决定重新开始,便回到老家向王芳求婚。王芳的家人告诫她:“他(何军)不是什么好人,你跟着他会吃苦的。”面对儿时的玩伴,今夕的恋人,王芳还是毅然选择与何军结婚。婚后,本以为家庭可以让浪子回头,两人再次过上幸福生活,何军却在孩子刚出世不久后,又因加入传销组织被判劳动教养一年。

  想到年幼的孩子,王芳又一次选择原谅何军。本认为他以后会收敛,改邪归正,好好经营这个家。岂料在2011年11月,何军又因贩卖毒品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关押在天津监狱。

  诉讼离婚 法官监狱调解

  何军因贩卖毒品罪入狱后,王芳一个人辛苦地操持着一家老小的生计。面对孩子关于爸爸的疑问,她也只能默默以泪洗面。今年3月,王芳终于还是承受不住思想上的压力,向嘉陵区人民法院火花法庭提起了离婚诉讼,要求解除与何军的婚姻关系。

  因何军远在天津市监狱服刑,不能参与庭审,此离婚案件具有特殊性,涉及当事人的重要权益,一般需要当事人亲自到庭参加诉讼。为了保证何军的诉权,承办法官决定到其监狱开庭,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庭审。

  在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地给双方做调解工作,希望何军能理解妻子的苦衷,王芳也向何军保证,日后会照顾好家中的老人、小孩。经过法官的调解,何军同意与王芳解除婚姻关系。承办法官还劝解何军,希望他好好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出狱与子女相聚,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

【广西侵权损害赔偿网维权律师黎明咨询热线13377201958】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 责任编辑:admin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国务院:严重破坏生态的干部将被终.. 下一篇香港绑架案细节披露:嫌犯来自贵州..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 证 码: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广告位

返回首页